簡介:
由智超去香港拜訪社員Lars Ruecker經營的酒吧
Tiffany's New York Bar時帶回。
Lars說明當初向裝瓶業者TWA購入切桶140瓶(120+20),
也就是說,同一款酒分別做了兩張客製化酒標,
標示20瓶的和Bar裡販售的120瓶內容物相同,
只是這款用途是作為他私人收藏
(TWA包桶可切,最小裝瓶數要求為120瓶)。
酒吧臉書連結如下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iffanysNewYorkBar
歡迎各位社員前往香港時撥空過去走走看看,
順便和Lars打聲招呼~
目視:
淡金色,流速中等,酒腳細長、破碎。
聞香:
水梨、文旦香氣都多,清楚的白狗(新酒)感有些惱人,
再來是小白花(少量)、蜂蜜、表面濕潤的生巧克力香、
以及帶鹹的肉製品煙燻味。
純飲:
起初有股舒服麥芽甜和軟弱的淡生薑,
中段時稀釋蜂蜜、木質香氣、單寧澀感較多,
雖然順口,尾段新酒味依舊明顯,
舌末/喉間是檸檬紅茶般微酸微甜的茶味,
酒精刺激度中等、酒體中等,餘韻短。
[飲 酒 過 量 有 礙 健 康]
其它:
酒標上桶型是Hogshead,同時標示只裝20瓶,
從"主家"(或說"設施"?)的角度來說並不奇怪。
酒吧包桶風氣很早就有,無論是大家耳熟能詳的
蘇格蘭高地人小酒館[Highlander Inn]、
或是日本銀座/六本木區一票族繁不及備載的Bar,
每年都會發行酒吧自己的專屬包桶。
若酒吧名氣大、來客數眾多、所在地競爭對手少、
和受眾(客人)關係良好;除了接受點單杯以外
也願意讓客人整瓶買回家、同業(酒專)願意代銷,
那麼一年包一桶兩三百瓶非但不是壓力,
反而是種良性行銷,對於知名度與名聲都有正面幫助。
令我訝異的點有兩個:
1.不知是香港法令對這塊較不嚴格還是什麼其它原因?
這酒瓶沒有貼上用當地文字寫的背標。
2.酒標右側有簡單版權宣告,註明由蘭桂坊的Club Qing進口,
跟傳統印象中酒標的版權宣告(裝瓶業者公司名稱與地址)
又不大一樣,特寫圖片我補在下方:
[飲 酒 過 量 有 礙 健 康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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