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日本酒稅分級的時間點?

西元1962年-1989年[一說1992年]。

二.日本酒稅分級級距?
特級(如圖1~圖3,由圖可知進口或國產都有特級威士忌)、
一級(如圖4~圖7,理論上也是國產進口都有)、
二級(如圖8~圖12,應該只有日本國產威士忌有做)。

三.日本酒稅分級依據?
酒精濃度[或說體積]43%(含以上)稱特級、
40%以上未滿43%稱一級、40%以下稱為二級(通常是35%~39%)
(當時蘇格蘭進口威士忌原酒與稅制是否另外計算?不得而知)。

四.適用酒款?
白蘭地、威士忌、清酒
(清酒分級制於1943-1962時為四級,清酒分級制度另列於補遺;
本文僅討論威士忌)。

五.稅制是多少?
標明二級酒的酒稅約佔產品售價的20%-25%、
標明一級酒的酒稅約佔產品售價的30%-35%、
標明特級酒的酒稅約佔產品售價的40%-45%。

六.稅制崩壞原因?
1.分級實際只為了方便政府抽稅,無法明確代表酒的品質。
2.後期酒商態度隨便,不見得都在產品上明確標註級距。

補遺:
1.因清酒為米製品,台灣政府考慮會衝擊國內產業,
故目前(2004年至今)對日本清酒的關稅為40%,
導致許多人覺得台灣的日本酒專賣店內販售商品都是日幣當台幣賣
[目前威士忌與白蘭地關稅為0%、葡萄酒關稅為10%]。

2..清酒三級分類(今日同樣已廢除):
特級:品質優良,酒精含量16%以上,原浸出物濃度在30%以上。
一級:品質較優,酒精含量16%以上,原浸出物濃度在29%以上。
二級:品質一般,酒精含量15%以上,原浸出物濃度在26.5%以上。

3.酒稅法實行時的清酒稅制:
假定二級清酒稅制倍率為1時、
一級清酒稅制則為2(倍)、特級清酒稅制則為4(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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